金融科班生遭遇骗局 40万购黄金两月缩水90%

2015-02-25 03:28:07    来源:    作者:
受害人郑女士是金融专业的毕业生,但还是遭遇了黄金投资骗局。去年10月,大学同班同学姚某建议其投资购买广东大中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公司”)经营的黄金产品,并许以年化收益20%的回报。因为信任姚某,郑女士分4次往双方共有账户中注资共40万元,并交由姚某所在的大中公司代为操盘,没想到,12月份要回密码时,账户里的40万元只剩下了4万多元。
 
郑女士将这一情况投诉到常平镇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表示这一情况不算非法盈利,而工商部门则称这属于刑事案件。
 
帮忙冲业务 40万元购黄金产品
 
2014年10月14日,郑女士接到大学同学姚某的电话。姚某告诉郑女士:自己目前正就职于大中公司,该公司可以代理客户买卖期权、期货,进行黄金交易,能够取得高额的回报。姚某表示:希望郑女士能够投资一些黄金产品,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也可以帮自己冲冲业务。
 
当天,郑女士与姚某签订了期限为一年的《资金委托管理操作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郑女士委托姚某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郑女士投入起始资金30万元进行贵金属投资,这30万元打入百丽贵金属有限公司的账户中,账户由郑女士和姚某共同管理。资金打入百丽贵金属有限公司的账户后,具体由大中公司的工作人员代为操盘买卖黄金。2014年11月,郑女士又先后3次往该账户追加投资7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共计10万元的资金。并与姚某签订了第二份金额为10万元的《资金委托管理操作协议书》。
 
本以为可以坐等大中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诺的20%年化收益,没想到,12月中旬,郑女士接到了姚某的电话,说账户已经亏损。当天,郑女士登录该账户查看,发现账户密码已经被修改,无法登录。郑女士经过交涉,要回该账户密码时,发现账户中仅剩下了4万多元。
 
按照《资金委托管理操作协议书》双方约定的合作方案,姚某需要保证郑女士的资金100%保本。郑女士要求姚先生和大中公司兑现这一承诺,但一直遭到拒绝。直到目前,郑女士依然处于投诉无门的境地。大中公司东莞分公司的办公地点位于东莞市常平镇 ,郑女士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常平镇的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称这一情况不算非法盈利,而当地工商部门则称这属于刑事案件。
 
高额佣金蚕食本金
 
与郑女士签订协议书的姚某告诉记者,他目前还在大中公司,也想早日要回郑女士的投资。姚先生称,自己是去年9月份才接触到黄金投资,不知道有这么大风险。至于协议书中约定的一些条款,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而这些交易过程都是由大中公司的一个操盘手实际执行,自己也不知道其中的详细情况。
 
“12月初时,公司负责操盘这个账户的人不知道进行了什么操作,这个账户一夜间亏空了一大半,之后,这个操盘手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再联系时,操盘手称他已经回了老家,不肯出面解决事情。”姚某告诉记者。
 
为了追回自己的损失,郑女士上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并通过银行打出了那个共有账户的流水账目。根据一些流水明细,郑女士发现在该账户被人代理操作的两个月期间,产生了10多万元的高额佣金,而这些佣金到了与大中公司关联的一家公司账户上。该公司的注册名称为“香港东协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郑女士称:“根据一些流水明细,大中公司的操盘手每进行一次黄金买卖,就有超过80美元的佣金存入香港东协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账户,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大中公司的操盘手不顾这个账户的亏损,反复操作200多手。这样,折合人民币(6.2424, 0.0019, 0.03%)10多万元的资金被高额佣金蚕食。”郑女士表示,这些高额佣金的情况,大中公司事先没有向其进行任何告知。
 
“除了高额佣金之外的20多万元,则被大中公司的操盘手买卖一些黄金产品。表面看来是进行了黄金投资,其实质是在进行网上消费,至于钱具体花到了哪里,我也不知道。”郑女士如此诉说。
 
2月10日,记者致电大中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后被告知,如果郑女士说涉嫌诈骗,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不想回应此事,这令郑女士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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