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外汇赚六千块 换来五年牢狱灾

2015-03-22 21:52:58    来源:    作者:
  不少银行都提供个人买卖外汇的服务,给市民带来了便利,但也成为一些人钻空子牟利的途径之一。温州人黄某见不少人天天在银行外在倒卖外汇,便先后借用了64名亲友的身份开设账户购买319万余美元,再进行倒卖赚取汇率差价6000余元人民币。昨天上午,鹿城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黄某构成非法经营罪成立,当庭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3月至4月期间,黄某为赚取“外汇黑市”与银行间的汇率差价,使用以夏某等64人身份所办理的银行存折账户,通过银行自动柜员机操作购买共计3199938美元,并将所购买的319万余美元非法兑换给马某等人,从中获利6000余元。对于量刑,检方建议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6年,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在庭上,黄某称自己是因为在银行外面看到常有人在晃悠,接触了才知道他们是搞外汇的。她觉得自己才小学毕业,靠这个赚点钱是个不错的主意,因为银行规定一年购买不能超过5万元美金,她就借用了64位亲友邻居的身份证,去银行开设了账户。“我只赚了一点点的差价,每张身份证只能赚100多块钱,我合起来也没赚了多少。当时真的不知道这么做会触犯法律,我自愿认罪,希望能得到法庭的谅解。”黄某说完,就开始哭泣。
 
  经过合议庭合议,法庭当庭作出判决,黄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指控黄某非法经营罪罪名成立,鉴于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但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取保候审后,在传讯的时候未能及时到案,违反取保义务,不能成立自首。据此,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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