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沿边地区试行负面清单模式 扩大人民币业务范围

2016-01-07 14:41:17    来源:    作者:

周四(1月7日)中国国务院发文称,将支持具备条件的沿边重点地区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探索发展离岸贸易,有序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中国政府网刊登的支持延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显示,金融服务创新方面,将研究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的特许兑换业务范围扩大到边境贸易,并提高相应兑换额度;探索发展沿边重点地区与周边国家人民币双向贷款业务。

与此同时,支持资质良好的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在沿边重点地区开展业务,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收益权、收费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拓宽融资方式和渠道方面,意见称对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并达到有关要求的农村金融机构,继续实行优惠的支农再贷款和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利用当地及周边资源发展矿产权、林权、碳汇权和文化产品等交易市场。

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到沿边重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大型银行以法人名义到周边国家设立机构;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跨境并购提供金融服务。

财税支持政策方面,意见称将增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并强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对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此外,非西部省份的边境地区以县为单位,在投资、金融、产业、土地、价格、生态补偿、人才开发和帮扶等方面,享受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相关政策,实施期限暂定到2020年。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积极发挥丝路基金在投融资方面的支持作用,加快推动中南半岛通道、中缅陆水联运通道、孟中印缅国际大通道等互联互通境外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铁路、公路等互联互通境内段项目建设,加快完善沿边重点地区公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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