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外汇及二元期权交易平台监管

2016-02-15 22:41:35    来源:Forex Magnates    作者:
该文章的作者是Nir Porat律师和David Woliner律师。Nir Porat是Ben Basat, Porat & Co.律师事务所(BAPO)的主管合伙人之一。他同时是该事务所的公司和国际商法的主管。David Woliner是Ben Basat, Porat & Co. 的金融规范部门主管。
 
以色列有关自营业务交易平台活动的新规在2015年5月26日已经生效,这些规定针对以色列客户,直接对本土和国外外汇和二元期权活动,以及其它交易平台产生了影响。
 
以色列证券法的42号修正案通过后,新法规得以颁布,以期通过立法监管管理交易平台的公司活动,由以色列证券监管局(ISA)严格监督交易平台活动。
 
有意继续在以色列运营的公司必须在5月26日前申请监管牌照。目前共有21家公司按照要求执行,在ISA作出牌照申请决策前可以继续在以色列经营。
 
如果公司在2015年5月26日前已在以色列运营,在此规定日期前未能向ISA提交申请但仍然在以色列开展业务,则会被视为在以色列无照经营交易平台,可能会面临刑事和行政诉讼。
 
新规定对交易平台设置了诸多限制,包括ISA严格的牌照要求、不同金融工具的杠杆比例、利益冲突时的管理职责、对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投资组合管理服务的条款限制、客户资金处理职责、确定客户交易活动的适用性和相关风险的职责、广告规定、向客户和ISA进行详尽报告的职责、最低股本要求、平台活动风险管理职责。
 
交易平台客户的允许杠杆比例如下,取决于参与交易的金融工具。高风险金融工具的杠杆比例是20:1,中等风险的金融工具则为40:1,低风险的金融工具则可以达到贸易值的100:1。
 
监管规定对交易平台处理客户资金和资产方面也有诸多职责规定。主要职责是客户资金和资产必须独立存管,交易平台需要开通信托账户管理客户资金,所选银行或金融机构必须是通过风险评估的正规银行或金融机构。
 
同时,新规要求交易平台审查客户是否合适进行交易活动及相关风险。相关审查记录和交易平台用来评估客户对于平台活动风险的了解程度的问卷及其它调查形式都应该保留记录。
 
另外,交易平台需要提交每月/季度/年报表,内容应当包括向ISA进行定期报告、活动报告、客户盈利及亏损报告、信用风险报告和市场风险报告。公司发生新规中列出的重大事件后,交易平台还需向ISA提交即时报告。
 
交易平台需要每两周和每月向客户提供交易审批情况,包括交易执行信息、交易执行后特定金融工具的累计盈余。
 
规定还要求交易平台分配足量资金支持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开发和运用技术来管理风险。
 
在以色列从事市场活动或以色列客户为目标的各方如果未持有相应的牌照,可能会面临刑事和行政诉讼(包括监禁和罚款制裁)。
 
总的来说,以色列交易平台监管以欧盟金融监管条例为基础,但是该监管是为监管自营业务交易平台活动量身打造的(而欧盟倾向采用“通用”监管方式),其中很多监管规定借鉴了专门针对交易平台活动的监管条例,主要借鉴了美国监管条例(例如杠杆比例限制)。因此,很多业内人士认为,以色列的监管相对来说是严格,可能竞争力不强。鉴于ISA并未向任一申请者发放牌照,我们目前仍处于许可期内且ISA尚未开始实质性监督,业内观点还有待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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