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子迈得比大陆快,中国台湾正式开放外汇保证金业务

2017-05-26 10:27:5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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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湾地区金融主管部门正在逐步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这点中国大陆的步伐赶不上对面的宝岛。不过,台湾地区仅允许银行和群益期货、元大期货等极少数持牌公司开设外汇保证金业务。所有不在《期货交易法》规定之内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被定性为非法。

2016年11月,群益期货获得杠杆交易商资格,成为台湾地区首家外汇保证金杠杆交易商。多年以来,台湾地区外汇保证金市场拥有广大的投资者,交易规模也相当庞大。这也意味着一直处于管制状态下的台湾地区外汇保证金业务已经进入“破冰期”。

与中国大陆一样,台湾地区金融衍生品呈现爆炸式增长。群益期货董事长孙天山曾表示,国际场外交易市场衍生品交易量增长迅猛。预期等待,不如积极参与到具有波动性,且高度客制化的国际外汇市场中去,这样方能让客户有更多的交易机会。

从台湾地区的路线图似乎可以看到未来中国大陆的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的路径,即从本土证券、期货及银行等金融公司开始,再到国内民间资本及海外交易商。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等外汇保证金开放步伐可能会相对谨慎,尤其是中国大陆,因人民币汇率仍处于管制状态。

处于开放中的台湾地区外汇行业吸引力日益上升,除了本土公司之外,海外经纪商开始涌入宝岛。从这两年来看,海外经纪商在台湾地区的线下讲座明显增多,他们期望能够开发这块拥有2300多万人口的富庶之地。从开发模式上看,海外经纪商更多的是采取“代理模式”拓展业务,而台湾本土公司更多的是采用“直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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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外汇行业概述

1980年后,中国台湾地区经济发展迅速,股市等金融产品交投活跃,民众对各种金融产品需求大增,外汇保证金开始在台湾地区逐日兴起。由于政府管制,针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并未有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导致很多交易经验缺乏的家庭主妇、学生等人士在外汇交易中损失惨重。

在FXword查询台湾地区相关金融司法文录发现,这点和90年代初的中国大陆非常相似,即这些外汇保证金公司很多都是香港或澳门地区的相关人员带入到台湾市场,并导致很多参与者出现严重亏损。

FXword查阅相关法规得知,90年代初,台湾地区逐步放开民众汇兑的美元额度,同时也制定了期货交易法。依期货交易法规定,非期货商或杠杆交易商不得经营期货交易业务。此外,早期台湾地区证券经纪商在其经营所在地经营期货交易,不适用期货交易法的规定。不过,新版修订的证券商管理规则作出了改变,明确证券经纪商可以在其经营场所经营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业务。

随着台湾地区政府逐步开放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及奉行外汇自由化政策,很多当地地下期货公司游走在“期货”和“现货”边缘。然而,台湾地区司法机关对这种非法金融交易行为仍未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来追究相关罪责,仅仅依据期货交易法来追究责任人。

有趣的是,在相关法规方面,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非常相似,均未有一部或一条有关外汇保证金的法规,这也说明金融主管单位在监管上的缺位。这种情况只会导致金融交易秩序更为混乱,甚至促使非法行为层出不穷。

目前,在台湾地区,获得许可的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以从事外汇保证金业务。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银行与证券公司的外汇保证金交易杠杠最大为20倍;个人开设账户需要年满20岁,并填写诸多开户文件及提供相关证明。

以台湾远东国际商业银行为例:开户金融为1万美元以上;交易金额最少为2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每一个账户设有最高额度;线上询价交易,银行报买卖价差5个点,免收手续费;限价挂单成交主要货币对收3个点差,作为交易成本;保证金比例为5%。就个人投资者而言,门槛极高,这些交易条件限制了多数人交易。

在传统外汇业务方面,台湾地区《银行业办理外汇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外汇业务,主要是进出口外汇业务、一般汇出及汇入汇款、外汇存贷款、外币担保付款的保证业务、衍生性外汇商品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

所谓的衍生性外汇商品业务,主要指涉及外汇,而价值由资产、利率、汇率、股价、指数等或其他相关产品所衍生的交易合约所衍生的合约交易、中介、代理等业务行为。其中,前述讲的交易合约主要是保证金杠杆式合约、期货、远期合约、交换、期权或其他类似性质的合约交易。

2016-2017年度台湾地区外汇衍生品交易量

1.2016-2017年台湾地区全体OBU外汇交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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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2017年度中国台湾地区衍生品交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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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2017年度台北外汇市场交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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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1月台湾地区许可的外汇业务情况

本行为持续落实外汇自由化、国际化既定政策及促进外汇业务健全发展,2017年1月份许可或开放办理下列业务:

一、 彰化银行申请提供客户临柜办理外币计价黄金存折业务。

二、 台新银行申请发行外币可转让定期存单。

三、 荷兰商安智银行台北分行办理代理买卖外国债券业务。

四、 霸菱证券投资顾问公司办理外币全权委托投资外币有价证券业务。

五、 群益证券投资信托公司办理“在国内募集或私募外币(含人民币)计价之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业务。

六、截至2017年1月底止,累计指定银行家数为3,427家,其中台湾地区银行3,389家(包括总行39 家,分行3,350家),大陆商业银行3家,外商银行35家。

可以想象,在不远的将来,会有更多台湾地区本土外汇公司出现,并与海外公司一起参与到国际外汇市场当中。同时,也需要警惕更多打着外汇旗号的“金字塔模式”骗局向市场渗透,拒绝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诱惑。这些需要更多正规的外汇经纪商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向民众进行投资者教育,普及正确的外汇投资理财知识。

更多有关中国台湾地区外汇行业信息请查阅《2016-2017年度中国外汇行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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