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全球三大外汇监管机构最新政策

2017-09-08 01:39:04    来源:匠恒科技    作者:
随着近两年零售外汇业务的高速发展,整个行业似乎进入了饱和的状态,同时也充斥着各种不合规的行为,给全球零售投资者造成巨额的损失。因此,全球金融监管机构将目光转向零售外汇行业,试图通过不同的监管措施,达到规范行业秩序,杜绝欺诈与违法。
 
英国FCA
 
在英国,金融业实施混业监管,因此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是监管该国零售外汇行业监管机构。为规范零售外汇及差价合约(CFD)行业,FCA在去年底出台新规要求:
 
1.对交易经验不足一年或一年以上活跃交易经验的零售客户,差价合约交易杠杆比例不超过25:1;
 
2.所有零售客户的最大杠杆比例不得超过50:1;
 
3.任何服务提供商将被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交易和开户赠金或优惠活动鼓励CFDs交易。
 
FCA推出这一新规主要是基于CFDs和现货外汇、点差交易一样,都属于复杂金融工具,82%的投资者都处于亏损中。这项新规将在2018年春季执行,预计将对英国及欧洲零售外汇经纪商产生重大影响。
 
澳大利亚ASIC
 
澳大利亚证券与交易委员会(ASIC)作为澳洲零售与差价合约行业监管机构,很可能跟上英国FCA的步伐,调整差价合约及外汇交易杠杆比例,并禁止不规范的金融产品。这一政策很可能在2017年底开始实施。目前也是很多澳洲经纪商和投资者关注的点。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初以来,二元期权诈骗导致该国投资者损失约300万美元。在2015年全年,包括外汇、CFD及二元期权在内的投资诈骗导致的损失高达2.29亿美元。
 
此外,今年3月底,澳大利亚政府通过针对零售外汇投资者而言,非常重要的法案,即取消“允许澳大利亚金融服务持牌公司使用零售OTC衍生品客户信托账户资金”的规定,要求持牌公司必须将客户资金隔离存放于信托账户中。ASIC表示,在持牌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客户资金不可用于偿还债权人,而理应归还给客户。
 
塞浦路斯CySEC
 
应该说塞浦路斯是零售外汇经纪商最活跃的国家之一,外汇行业也是该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尽管此前行业人士普遍认为该国监管力度较弱,但塞浦路斯证券与交易委员会(CySEC)却率先针对零售外汇行业打出监管重拳。
 
CySEC于2016年11月30日正式公告:禁止塞浦路斯投资公司(CFI)向客户提供任何形式的赠金营销活动;默认最高杠杆比例为50:1;要求所有CIFs必须当天处理客户出金申请。而代表全球监管最高地位的日本及美国则早已在执行较低的杠杆比例了,分别为25:1、50:1。
 
CySEC发布公告称,CIFs必须禁止使用赠金等手段来鼓励零售客户交易复杂投机产品,因为公司很难以诚信、公平和专业的态度使用这类营销手段,因此不利于保护客户利益。目前很多CySEC监管下的经纪商都将交易杠杆下调至50:1。
 
除了上面三家主要的监管机构外,法国、比利时、德国等欧盟国家也是近一年才因发布一些外汇新规,包括针对零售外汇及差价合约做出一些措施;另外禁止二元期权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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