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解读)MiFID II监管新规已生效,你读懂了吗?

2018-01-09 10:21:42    来源:匠恒科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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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 II)已于1月3日正式生效,此项庞大立法,已花费7年时间制定,共140多万条规则几乎涵盖了欧盟内的所有交易,从银行到投资机构、交易所、外汇经纪商、对冲基金和高频交易者,将彻底改变从股票、外汇到大宗商品的各种资产的交易方法以及投资资金的管理方法。

什么是MiFID II

MiFID是指“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导”,即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的缩写。它是欧盟地区规范金融投资公司行为的法律框架文件。该法律框架创立于2007年,适用的范围包括所有欧盟成员国的金融性质公司。在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为吸取教训,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11月决定对MiFID进行了一次修订。

2014年6月12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了修订版的“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导”,也被称为MiFID II,并公布了“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法规”(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gulation ,MiFIR),该法规旨在阐明MiFID II框架下的具体法律法规。

MiFID II的监管终极目标是完善金融市场功能,促进交易市场透明,加强投资者保护。

作为欧金融市场的指导性纲领文件,欧盟27个成员国针对各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必须依据MiFID II和MiFIR来制定相应的监管法规。需要指出的是,在英国未正式脱离欧盟之前,英国FCA仍需要遵循MiFID II的规则。若未来英国不再是欧盟成员国,则该法律框架将不再适用。

MiFID II的监管框架

欧盟监管机构表示,MiFID II将保护投资者,旨在使金融市场更高效、灵活、透明。监管机构认为,交易的核心是利益冲突,这将对基金经理的客户(养老基金、普通储蓄者和散户投资者)造成伤害,新规加强对投资者保护的框架包括:

● 通过集中交易系统增加市场透明度:以往的分散式、场外交易活动给某些经纪商留下了非法空间,部分不守法的经纪商自己充当市商角色来控制报价、操作订单的成交价格。在MiFID II新规下,交易订单将被集中化处理,所有经纪商必须向客户提供统一的报价,再不能伪造数据或信息,让信息更透明,投资者帐户资金更安全。

● 更好地执行交易:MiFID II将通过建立一个集中化的交易系统,解决报价滑点的问题,确保每笔订单都能以最理想的价格达成交易。由于集中系统更加高效,订单的执行速度也会得以提升。

● 更易获取市场数据:如果你是一个交易者,你想知道某一资产当前的具体价格情况,或者说某一货币的当前走势状况,你可能要花钱才能知道。有些市场信息只有一些大型经纪商、投行和对冲基金才知道,一般交易者根本无法知悉这些数据。

然而,在MiFID II新规中的关键一环是强制规定基金经理必须为取得的分析服务支付费用,而这项服务的成本是由交易费构成,而交易费通常由基金经理的客户支付。

Clifford Chance的一份报告报告指出,Mifid II强制券商将交易佣金和研究费用分开,可能影响投资银行在亚太发布研究报告和订定价格的方式,也会影响行销投资产品和从事演算法交易的方式。

咨询公司Moffett Nathanson的Craig Moffett表示,MiFID II有利于顶尖分析师,对其余分析师却是不利的。

MiFID II将增加经纪商的运营成本

目前,欧盟成员国银行自带金融“护照”,这些银行可以在任意成员国任何地方提供金融服务。而MiFID Ⅱ让该“护照”制度发生了变化。

其允许非成员国银行在欧盟展开跨境业务或提供投资服务,而不需要在欧盟每一个国家获得单独的许可证。比如,英国和瑞士在未来就有“特殊待遇”。

专业人士表示对机构而言,MiFID II一旦实施影响较大,机构为了满足这个监管的要求,需要对交易流程作相应的调整,因为MiFID Ⅱ要求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和衍生品的交易前和交易后透明度报告,且责任更大。

零售外汇经纪商该如何应对?

一些欧盟尤其是接受英国金融行为市场金管局(FCA)监管的一些经纪商正在采取的以下应对措施:

● 聘请合规方面的人才,来及时应对FCA和MiFID II的“双重监管”。

● 甄别并理解与其业务相关的规则部分,尽快找出合适的应对解决方案。

● 重新建立业务流程,保证可以正常向监管机构传输数据。(例如,采用多边交易设施Multilateral Trading Facility(MTF)和ECN模式的LMAX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LMAX Broker Ltd(商标名 LMAX Global)来处理无PB客户的撮合业务。)

● 一些欧盟区内的经纪商也采取了转移监管属地的策略应对MiFID II和ESMA的要求,他们拿到了离岸金融监管机构的牌照,比如英属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伯利兹等,然后将客户账户转移至他们这些持有离岸监管牌照的公司名下。

嘉盛集团(GAIN Capital)从2016年起即开始向IB及个人客户提供自主选择的权利,决定是否将其业务或账户转移至注册于开曼群岛受CIMA监管的GAIN Global Markets, Inc。

XM集团则为非欧洲的国际客户提供账户转移的选择,现有交易帐户转移到隶属于 XM Group下,受伯利兹国际金融服务委员会监管的 XMGlobal Limited (XM Global)。

MiFID II对IB有何规定?

这个问题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因为很多经纪商的业务扩张,都是依赖介绍经纪商(IB)进行。那么MiFID II对IB又做了什么限制呢?

MiFID II对IBs的佣金做了一些限制,那就是IBs必须向客户披露具体佣金并提供增值服务。

1.IB从欧盟境内交易商处继续获得基于交易量的佣金支付的能力将受到限制;

2.IB必须向其客户持续提供增值服务;

3.IB必须向客户披露具体佣金金额。

这些规则对IB产生一定影响,包括IB的服务体系的改变,佣金情况的披露,使得IB体系进一步透明化。对于一些IB来说,这可能是不愿接受的规则。

综上所述,MiFID II对经纪商而言可能存在一定的运营压力,但对全球外汇及其他金融交易领域而言,也并非是一个坏事,因为新的监管框架主要重心在保护投资者,让交易市场趋向公平,更加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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