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球监管机构政策盘点

2018-01-11 14:22:34    来源:数汇金融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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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美国国家期货协会(NFA)宣布,2016年11月底拟定的外汇交易数据披露新规已获得商品期货交易协会(CFTC)的通过,并将从2017年3月31日开始生效。该新规要求,零售外汇客户有权从外汇交易商成员(FDMs)获得交易执行信息,以检验执行质量。

加拿大证券管理局(CSA)宣布执行场外(OTC)交易的新规 - 衍生品强制中央对手方清算,以及客户清算、及客户保证金和仓位保护,并分别于2017年4月4日、及7月3日开始生效。

衍生品强制中央对手方清算要求一定参与方通过中央对手方清算机构进行标准OTC衍生品的清算。而客户清算、及客户保证金和仓位保护工具包括客户保证金隔离及仓位,以及详细记录、报告和公开的相关要求。

法国金融市场监管机构(AMF)要求零售经纪商禁止所有在线外汇广告。同时,AMF对差价合约(CFDs)交易也发出了新的要求,经纪商只能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才能继续提供该产品服务。

1月31日,CySEC在2016年12月底颁布的新监管规定自动生效。新规对外汇、差价合约(CFDs)、二元期权等塞浦路斯投资公司(CIFs)的交易杠杆比例及赠金等行为做出了新的监管要求。

Feb.

土耳其资本市场委员会(CMB)发出公告下调外汇交易账户的最大杠杆比例为1:10,并在45天内必须执行。此外,CMB还要求外汇交易账户的最小入金额将提高至50,000里拉(约13,500美元)。

柬埔寨金融市场监管机构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C)于2月发出了第一张衍生品经纪商(DB)监管牌照,这张牌照被授予了名为Golden FX Link的经纪商。

伯利兹国际金融服务委员会(IFSC)于2月开始正式实施2015年底发布的新监管规定。新规包括,任何持有IFSC监管牌照的衍生品公司的监管资本将从100,000美元提高至500,000美元。这一新规的对象包括外汇、期权、期货、差价合约(CFDs)等经纪商。

Mar.

西班牙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公布的最新文件,要求所有杠杆比例超过1:10的外汇、差价合约(CFDs)和二元期权公司务必遵守新政令,即向零售客户警示投资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教授在今年“两会”期间向“两会”提交了有关“外汇保证金交易应‘阳光化’”的提案。

Apr.

4月3日,马耳他金融服务监管局(MFSA)宣布,要求零售外汇和差价合约经纪商的最低资本要求提高至73万欧元,并且交易杠杆不得超过1:50。MFSA在声明中表示,该新规将于2017年10月3日正式生效。

May

5月,德国金融监管局(BaFin)发布一则通知,要求在2017年8月10日前,所有CFD经纪商必须确保客户账户负值保护的存在。没有账户负值保护的CFD经纪商将被限制在该市场的营销和服务。

Jul.

波兰金融监管局(KNF)欲收紧国内外汇交易,最大杠杆比例可能从目前的1:100下降至1:25。11月KNF宣布,将推迟该政策。

新西兰金融监管局FMA发布公告表示:“自2017年12月1日起,任何新西兰或海外公司都必须取得FMA授权牌照,才能向新西兰公民合法提供短期金融衍生品(清算时间在3天内)。”

Sep.

9月,日本金融厅(FSA)决定将日本外汇保证金行业的交易杠杆倍数下调至最高10倍,缓冲期为一年。

Dec.

12月,美国国家期货协会(NFA)提出规定,要求在美国营业的外汇经纪商必须向他们的客户提供每笔交易的具体成本细节,无论客户是否需要这一信息。外汇经纪商需要向客户披露所有的佣金、手续费等各种形式的成本费用。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于12月发布公告称,准备对差价合约(CFDs)零售交易业务设立一系列监管新规。包括将交易的杠杆限制在5:1至30:1之间,遵循保证金清仓原则; 经纪商为客户提供负余额保护政策,在限制客户损失上给予保障;限制经纪商开展鼓励客户交易的各类活动,如赠金营销;经纪商需要向客户提供标准化风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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