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为什么要组织召开3·16外汇保证金研讨会?

2018-03-29 16:41:36    来源:CFSP    作者:

近日,CFSP公众平台经常被问到同一个问题,就是2018年3月16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委托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组织的一场关于国内外汇保证金发展研讨会的进展情况。

目前,该消息已基本得到证实,这是一次非公开研讨会,外管局委托主管下的机构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来组织,会议地点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总部,邀请的与会人员包括外管局部门领导、国内证券商、外汇券商,以及业界知名专家,其中有一位读者们比较熟悉,就是华东师范大学的黄泽民教授。

1未命名_副本.jpg

图:《邀请函》

《邀请函》原版内容如下

受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委托,我社拟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研讨会,研究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境内外市场实践及监管经验。特邀请您参会讨论。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会议地点:国家外汇管理局二层3号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南门进入)

三、会议内容:

(一)研究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境内外市场实践及监管经验。

(二)研究我国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三)研究如未来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如何对外汇保证金交易进行规范和管理。包括市场准入条件、投资者适当性、杠杆倍数、风险防范措施等。

(四)研究如暂不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如何管理当前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

联系人:朱**,联系方式:68402517;136********.

感谢您对外汇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

2018年3月6日

黄教授既是华东师大商学院前院长,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同时也是第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2017年3月份的“两会”,黄教授的提案就是“外汇保证金交易应‘阳光化’”,振奋了国内所有零售外汇从业者。此次被邀请,也在情理之中。(黄教授随后即参加了2018年3月25日由外汇前辈李骏老师主办的《中国上海首届财富管理名家大讲堂》,并发表主题演讲)

有一点需要和读者普及一下,“外汇保证金交易”,是中国和日本的标准名词,新加坡MAS和香港SFC叫“杠杆式外汇交易”,美国NFA叫“Retail Foreign Exchange(零售外汇交易)”,英国FCA叫“Rolling spot forex contract(现货外汇合约)”,澳大利亚ASIC叫“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外汇合约)”,为了统一,一般习惯统称为“零售外汇交易”,相对于银行间的批发外汇交易。

官方邀请函,用词都会十分谨慎,反复斟酌,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其中的措辞用语,准确解析、把握监管部门对目前中国零售外汇业务的定义以及所持的官方态度。

全篇内容简练,主题鲜明。

第一段说明了此次研讨会的目的是“研究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境内外市场实践及监管经验”,其实这句话,大家就应该对此次研讨会的召开有信心,是专门研究境内外市场经验,而不是“讨论国内外汇保证金业务的管制问题和取缔问题”。

会议时间是上午半天,地点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会议室,说明此次研讨会确实属于官方性质。

会议内容分为四项,前三项依次递进,借鉴境内外经验,讨论国内外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开放要如何监管,其中特别具体到了市场准入、杠杆设定等实施方面的细节内容,总共用了100个字。

最后一项是“研究如暂不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如何管理当前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总共29个字。其中让读者比较刺眼的是“非法”,事实上,“非法”二字是监管部门对没有发牌金融业务的通常前缀。另外,从国内的外汇平台商组成看,“黑平台”数量也远远超过海外权威监管机构持牌外汇经纪商。

读者其实容易忽略里面的一个非常关键的短语:“暂不开放”,不是取缔,不是不开放,而是暂时不开放的意思,比如开放的时机不是特别好,开放的条件不够成熟(目前,人民币CNY还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日波幅不得超过2%,G7货币USD/EUR/GBP/JPY/CAD/AUD/CFH均为完全浮动汇率,如果不上线人民币产品,会失去风险规避的作用)。

事实上,无论从《邀请函》措辞上,还是从与会人士的反映中,此次研讨会传递的信号非常积极,是监管层近年来首次表示重新考量外汇保证金业务的开放问题。

同样,监管层去年也并没有对国内的外汇经纪商下过集体“逐客令”。

2017年年底,部分外汇经纪商办公室迁址,甚至迁出中国,一是规避国内政策风险,二是规避运营风险,非正常客诉率持续上升,不断演变成“恶意维权”“暴力维权”事件,给券商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日常运作造成不小的冲击,属于运营战略调整,而并非由于外界盛传的监管“逐客令”。

相反,近年来,中国监管层先后批准了多家海外券商在中国境内设立官方代表处。

2004年12月9日,中国银监会批准CMC Markets设立北京代表处。

2006年2月26日,中国银监会批准KVB昆仑国际设立北京代表处。

2007年2月5日,中国银监会批准SAXO BANK设立北京代表处。

2011年2月21日,中国银监会批准美国PFG百利设立北京代表处。(2012年7月10日宣布破产)

2011年3月3日,中国银监会批准Gain Capital嘉盛设立上海代表处。

2015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批准IG集团设立上海代表处。

2.jpg

(证监会、银监会官网可查询以上6家经纪商批准通知)

这个名单有两个特点,一是均为“重量级”海外持牌经纪商,二是他们的牌照均为外汇经纪业务咨询牌照,非经营性牌照,意思只能提供咨询建议,就如英国FCA和澳大利亚ASIC颁发的初级牌照,不具备STP和MM的权限。

如果要接受客户资金,允许STP(直通式处理)或者MM(做市商)模式,需要等到国内外汇保证金业务正式开放。

此次会议之后,监管层无疑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开放,要如何开放,二是暂不开放,要如何有序管理当下的零售外汇市场(目前第三方支付通道的限制,无疑是监管部门开始干预零售外汇行业的发展速度,防止乱象进一步扩大,与其说是一种管制,不如说是对行业的一种深度保护)。

总体上说,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对海外持牌经纪商影响都最大,对合规的IB、资管、技术服务商、外汇投资者等群体利好。

第一种情况:开放

中国监管层将会和俄罗斯、以色列这些刚刚开放零售外汇业务的国家一样,正式给外汇经纪商发外汇保证金许可牌照,发牌对象一般为国内券商巨头(特别是中信证券、南华期货、光大证券这些已经涉足零售外汇业务的券商)以及海外券商巨头;一些实力不够强的中小外汇经纪商必将面临转型之痛,或通过寻求和国内券商的合作,或寻求被收购来继续在中国运营,否则只能被迫退出中国这个全球潜力最大的零售外汇市场;各种广大神通的“黑平台”,此刻将被彻底打击、清除。

而且,外汇保证金交易杠杆会限定在20倍-50倍之间,这也符合国家去杠杆的精神。杠杆降低,对市场是有利,对普通投资者有利,可能目前很多交易者无法接受这样的杠杆水平,认为会影响行业的繁荣发展。其实不然,目前全球最大的零售外汇市场不在英国,不在澳大利亚,更不在美国,而是日本,日本催生了全球最多的巨型零售外汇经纪商(如GMO、Gaitame、JYFX、DMM.com、乐天证券),他们的杠杆只有25倍,2011年之前为50倍,2018年9月份将会进一步降低到10倍。

另外日本的零售外汇保证金市场在国际上比较独树一帜,既有主流的场外市场,也有场内市场,2005年7月1日,东京金融交易所推出场内外汇保证金市场,交易平台名称“Click 365”,采用会员制,由东京三菱银行、巴克莱银行、野村证券等多家做市商机构持续提供外汇报价,集中竞价交易。

第二种情况:暂不开放

应该是中小券商愿意看到的,一切维持现状,为未来的发展壮大争取更多的时间和空间。而非持牌外汇经纪商同样得以继续生存。

当然,不能完全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严格管制,监管部门下发红头文件明令禁止,央视CCTV证券资讯频道的《外汇市场》停播,微信平台封停所有的外汇相关类内容,引发此类突发事件的前提条件只有一个,就是“黑平台商”数量完全碾压国际权威监管机构持牌券商,投资者投诉、维权和报案事件频发,行业发展偏离轨道。

从深层次分析,零售外汇业务开放的官方时间表,以及零售外汇业务的管制还是取缔,起决定作用的是行业本身,而并非监管机构。发展的好,监管层支持;发展混乱,只能面临整顿。目前中国的零售外汇行业,有成绩,也有错误,但监管层此次研讨会似乎站在了行业的这一边。接下来,行业自律、行业标准的建立问题,需要国内全体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

中国的外汇市场,还是那个定义相对准确,是一个即将开放、还没有开放的最大的金融市场。零售外汇市场是我们唯一参与的主体领域,共同维护这个领域,建设好这个领域。另外,希望产业链中的各家机构,无论是是经纪商、IB、资管,还是媒体、教育机构、技术方,提前布局,认真做好核心优势,因为未来中国市场的零售外汇市场潜力和可能性都太大,一切从0开始!

本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