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正道的程序员,为黑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获刑11年

2020-09-07 09:34:44    来源:酷外汇    作者:
“法律意识不强,主观上没有诈骗动机”,这是曾某军辩护意见中的一句话。但违法事实已然酿成,此时再求法外开恩已是枉然。
 
案件回顾:不走正道的程序员,多次为黑平台提供技术
 
曾某军原是宁波一家电商公司的技术人员。在此期间,他曾兼职为一个名为“纳斯国际”的平台修改过代码与后台功能。从此,便与外汇黑平台搭上了线。
 
从电商公司离职后,曾某军先帮“信达国际”平台对接了第三方支付。随着信达国际更名为“九鼎德惠”,曾某军开始与平台所有者徐某深度合作。
 
九鼎德惠平台前期的平台代码复制、服务器转移、第三方支付以及外汇行情接口都由曾某军完成。平台运营之后,他又在徐某等人的要求下,设计开发了“黑白名单”功能(将平台客户拉入黑名单,客户就会亏损;拉入白名单则会盈利)。后来,九鼎德惠又更名为“佰润环球”,曾某军以同样的模式再次包装了这个换小马甲的黑平台。
 
曾某军为外汇黑平台提供的技术服务还不止于此。他还与蒋某合作,开发搭建了“荣某国际”交易平台。两人约定,曾某军按平台利润的20%分成。
 
与上一个平台不同的是,曾某军还为荣某国际平台开发了虚拟盘和真实盘,这样的设计是为了帮助代理商招募客户:一则,发到群里与朋友圈的盈利都是模拟盘出来的“漂亮数据”;二则,客户刚入金时,代理商会带客户在模拟盘“交易”,制造盈利的假象;随着客户信任度增加开始大笔入金,等着他们的却是可以通过黑白名单控制输赢的“真实盘”。
 
于是,荣某国际平台的客户无不亏损严重。该平台运营3个多月后被告发,曾某军等人被拘留,但这短短的时间里,荣某国际平台已经诈骗到了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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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在两个诈骗团伙中,曾某军起的作用不同
 
可以看到,曾某军参与了两个犯罪集团的诈骗活动,那么,他在两起案件中的所起的作用相同吗?
 
在九鼎德惠平台中,曾某军为平台提供技术支持,收取的是技术服务费,没有组织与主导诈骗,是诈骗集团中的从犯。
 
但在荣某国际交易平台中,曾某军在明知蒋某搭建平台是为了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依然为其搭建平台且占股20%;还为了招揽客户在平台设置了虚假模拟盘和真实盘。在诈骗集团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主犯。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曾某军最终被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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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卷深思:网络犯罪何时才能在源头遏制?
 
外汇黑平台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这其中不乏有某些程序员的参与。
 
不否认确实有人是因为“法律意识不强”而加入诈骗团伙。但其实,外汇投资平台是否正规,要么看平台是否对接外盘接口,没有则肯定是黑平台;要么看交易后台是不是可操控盈亏或行情,能操控必定为黑平台。这对于程序员来说并不难看出。
 
外汇黑平台是施展外汇诈骗案的基础。没有它做载体,不会有那么多投资者轻易上当。但在很多外汇诈骗案件中,售卖平台或兼职做平台技术支持的人往往逃之夭夭。
 
网络无穷大,现在依靠网络渠道的犯罪是以案发后的打击为主。网络实名制的推行,让未来在源头杜绝犯罪有了可能。
 
但目前,外汇投资者们还是要有防范意识。去FX110网查查平台、去维权中心搜搜平台名称下是否有负面评价。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就能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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