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基准汇率定价案进展:法院支持汇丰银行不回应原告质询!

2020-09-14 17:46:40    来源:酷外汇    作者:
针对摩根大通、花旗、巴克莱、瑞银和汇丰等世界级大银行的外汇基准汇率定价案最近已经有了一些进展。
 
在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反对本案中所有由原告送达的讯问后不久,Lorna G. Schofield法官发布了一项命令,表示支持该银行立场。
 
法官解释说,她已获准原告对汇丰北美控股有限公司和美国汇丰银行提供讯问,但未获准对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询问。原告不宜向汇丰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质询,该公司不必补充已向原告提供的任何答复。
 
此外,被告汇丰北美控股有限公司和美国汇丰银行也没有义务代表非当事人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对质询作出回应。
 
事件过程
 
今年6月,法院允许原告(客户和最终用户,他们认为自己支付了虚高的外汇汇率:世界上最大的几家银行之间串谋从而固定外汇基准汇率)向汇丰银行质询其与司法部的协议内容。
 
2018年1月,为了解决欺诈银行客户的指控,英国的汇丰银行(HSBC)签订了延期起诉协议(DPA),并同意支付6310万美元的刑事罚款以及3840万美元的非法所得。欺诈涉及金额一次就可达数百万美元,通过“抢先交易”的方式实施。
 
汇丰银行承认,分别在2010年和2011年,交易员滥用了客户信息。客户聘请汇丰银行来执行关于英镑的数十亿美元外汇交易。客户提供给汇丰银行机密信息,在与银行签订保密协议以后,要求银行对交易计划的细节保密。然而汇丰银行进行英镑相关交易时,交易按偏向汇丰“专有”账户有利的方向执行。交易员执行大宗交易,旨在引起英镑价格向对汇丰银行有利的方向变动。
 
汇丰还向客户Cairn Energy作了虚假陈述,掩饰交易行为本来的自私性质。汇丰银行总计在2010年3月的第一笔交易中获利约3840万美元,在2011年12月的凯恩能源交易案中获利约800万美元。
 
汇丰银行反对并拒绝提供回应,理由是2018年DPA由汇丰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而后者在此案中不是被告。该银行认为“本案中的被告”仅是美国汇丰银行和汇丰北美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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