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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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OR,全称是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即伦敦同业拆借利率。那么,什么是LIBOR利率呢?我们要从同业拆放利率讲起。
 
同业拆放利率指银行同业之间的短期资金借贷利率。同业拆放有两个利率,拆进利率(Bid Rate)表示银行愿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Offered Rate)表示银行愿意贷款的利率。一家银行的拆进(借款)实际上也是另一家银行的拆出(贷款)。同一家银行的拆进和拆出利率相比较,拆进利率(Bid Rate)永远小于拆出利率(Offered Rate),其差额就是银行的得益。在美国市场上,一般拆进利率(Bid Rate)在前,拆出利率(Offered Rate)在后,例如3.25至3.50。
 
在英国市场上,一般是拆出利率(Offered Rate)在前,拆进利率(Bid Rate)在后,例如3.50至3.25,两种情况下,都表示为“我借款3.25。我贷款3.50”。同业拆放中大量使用的利率是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 LIBOR)。LIBOR指在伦敦的第一流银行借款给伦敦的另一家第一流银行资金的利率。
 
现在LIBOR已经作为国际金融市场中大多数浮动利率的基础利率,作为银行从市场上筹集资金进行转贷的融资成本,贷款协议中议定的LIBOR通常是由几家指定的参考银行,在规定的时间(一般是伦敦时间上午11:00)报价的平均利率。最大量使用的是3个月和6个月的LIBOR。我国对外筹资成本即是在LIBOR利率的基础上加一定百分点。从LIBOR变化出来的,还有新加坡同业拆放利率(SIBOR)、纽约同业拆放利率(NIBOR)、香港同业拆放利率(HIBOR)等等。
 
Libor操纵案刑事处罚第一人 前瑞银交易员被判14年监禁
 
瑞银和花旗集团前交易员Tom Hayes涉嫌操纵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在伦敦一家法庭受到8项指控。陪审团2015年8月3日一致裁定,8项与操纵Libor有关的罪名全部成立,Hayes被判入狱14年。Hayes因此成为全球第一位因操纵Libor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个人。这也是自金融危机以来,对银行家最严厉的处罚之一。
 
检察官Jeremy Cooke在宣判时表示:“和信任一样,廉洁和诚实也是必不可少的。你所参与的Libor活动令它们受到威胁。这个信息需要传向整个金融界。”
 
来自英格兰汉普郡(Hampshire)的Hayes被指控于2006年至2010年在瑞银和花旗集团工作期间操纵Libor。2012年,美国官员首次对其提出控诉。
 
Hayes在庭审中表示,通过影响Libor在交易中获利的做法“司空见惯”,在瑞银分发给员工的“提交Libor报价指南”中亦有所记录,他的老板清楚并且纵容他的所作所为,他也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适当的。同时,Hayes被确诊患有自闭症,在庭审中这也应视为减刑情节。
 
Hayes还辩称,他之所以一开始认罪,只因对在美国漫长的服刑期感到强烈恐惧。
 
此前,大西洋两岸的当局对银行和券商处以了90亿美元的罚款,其中瑞银被罚款15亿美元。日本监管机构对花旗集团提出了控诉。